陕西安康市法轮功学员曹萍、陈军被枉判劫持入狱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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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康市法轮功学员曹萍、陈军被枉判劫持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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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道)陕西省安康市73岁的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曹萍女士,二零二二年九月被安康市岚皋县国保大队跨域恶意跟踪绑架、构陷,她被旬阳市法院枉判八年,勒索罚金五万元,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被劫入西安市长安区引镇南留村(监狱)。曹萍身体状况堪忧,一只眼睛已失明,另一只模糊不清,她申请保外就医被拒。

同时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陈军被枉判五年,勒索罚金三万,于二零二四年四月被劫持到陕西省渭南监狱,至今已逾两月,家属也未收到他们的来信。同时被绑架的还有杜凤英(陈军岳母),在被非法监视居住期间,遭高压威逼恐吓,导致脑溢血抢救无效,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含冤离世。

安康市旬阳法院和旬阳检察院七八人三番五次联合威逼陈军妻子索要三万元罚金。陈军岳母杜凤英离世前所借的高额医药费还没着落,早已家徒四壁,陈军妻子身心备受煎熬,由于拿不出罚金,旬阳检察院和旬阳法院多次威逼,还恐吓如不交罚金就要没收他们的房子。

安康市法轮功学员曹萍、陈军、杜凤英,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外出时被安康市岚皋县公安警察跟踪绑架、非法关押构陷,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被非法开庭,庭上不让律师依法辩护,阻止当事人曹萍讲法律,不给她辩护的机会,走走过场,草草收场。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曹萍被旬阳法院非法枉判八年,并处罚金五万,非法没收抄家所得的全部私人财产(其中还有四万元用于养老金,开庭时当事人指出的)。陈军被非法枉判五年,并处罚金三万;他从最早的岚皋县看守所转到旬阳看守所,又被转回到岚皋县看守所。曹萍、陈军上诉后,二审被非法维持原判。

曹萍曾经多次被非法关押迫害: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七日、十月十一日、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二月二日、四月二十九、五月十三日分别被非法拘留15日,六次共计三个月。二零零一年十月十六日,曹萍被汉滨区分局非法劳教三年。

陈军二零一六年六月三日因邮寄真相信,被安康市汉滨区公安分局绑架构陷,他被非法判刑三年、罚金一万元,于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七日回家。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七日在讲真相时,他被安康市岚皋县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15日;此后一直被跟踪(后来才知道,据岚皋公安局公然扬言这已是第十次跟踪才下手的)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绑架。

在此正告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一次又一次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这不是你们尽职尽责的“政绩”,恰恰是迫害善良无辜好人的罪恶证据;庭上曹萍与陈军的委托两位律师依法指出: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法轮功是“×教”,也找不到任何法律法规说法轮功是“×教”;当庭法官也是无言以对的。这说明什么?你们在滥用职权罔顾事实,打着法律的幌子制造一桩又一桩冤假错案,把无辜善良民众变成强权口中的“累犯”,这将是你们生生世世都无以偿还的孽债!中国有句古训:“善恶有报,毫厘不差。”人作恶,不但自己要偿还,还要殃及家人、子孙。

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快醒醒吧!在历史上,强权对正信的迫害,从来都没有成功过,结局都是以强权的覆灭和参与迫害者遭到惨烈的恶报。基督教和佛教的历史都证明了这一点,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也不例外。了解法轮功真相,善待法轮功学员,坚守良知,坚守善念,会给你带来一个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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