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九旬老太饶继钰被非法判刑两年半、勒索一万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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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九旬老太饶继钰被非法判刑两年半、勒索一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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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贵州报道)贵阳市南明区现年九十四岁的饶继钰老太太,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讲真相,从二零二零年被非法抄家、监视居住、取保候审,二零二二年三月被南明区检察院起诉,于同年十二月十三日,她被南明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半、勒索罚金一万元。

饶继钰生于一九三零年十一月十三日,她家住贵阳市南明区黄岭路,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

二零二零年三月至五月,贵州全省就开始针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所谓的“清零”行动,各地派出所、社区、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上门或电话骚扰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绑架也大面积出现,连九十岁的老人也不放过。中共邪!-人员要求法轮功学员表态对法轮功的认识,逼迫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在打好的“三书”(即“转化书”、“揭批书”、“决裂书”)上签字,放弃修炼,他们恐吓、威胁学员和家属。

二零二零年三月七日早上,当时九十岁的饶继钰在贵阳黔灵山公园门口被北京路派出所人员强行搜身、查到法轮功真相资料后绑架,之后她带到太慈桥派出所抽血。警察又到她家里非法抄家,抢劫走两套大法书和8000多元真相币,警察带她到医院体检不合格,于晚上12点放回。

饶继钰被贵阳公安局南明分局决定监视居住,同年九月被所谓“取保候审”,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她被南明区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五日,南明区检察院将92岁的饶继钰起诉到南明区法院,二零二二年五月,检察院的人到饶继钰家说叫她请律师。老人说:我没犯罪,我不请律师。来人说:法院已下传票,你不请法院会帮你请的,过几天就到你家来开庭。

二零二二年年十二月十三日,饶继钰老太太被南明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半,勒索罚金一万元。

根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二零二四年五月份获知,中国大陆至少有71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分布于20个省、直辖市。迫害最严重地区是:辽宁省12人,湖北省10人,山东省9人,黑龙江省、湖南省各5人。其中有34名60岁以上的老年法轮功学员(80~90岁2人,70~80岁20人,60~70岁12人)。五月份,中共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41万5千元,其中法院非法罚金33万元,警察敲诈勒索8万5千元。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检察官:邓海英
检察官助理:苏渊
南明区法院审判长; 赵曦
检察官助理:曾会锡
陪审员:唐亚玲
法官助理:孙红燕
书记员:陈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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